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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来源:公考雷达 时间:2020-04-27 作者:内自生活网 浏览量: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川北医学院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数名。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按照《川北医学院人事代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川北医发〔2018〕106号)执行。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川北医学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第二批)》(见附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在职工作人员,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其中,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川北医学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第二批)》(见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0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川北医学院网站(www.nsmc.edu.cn),报名时间为 2020年5月7日9:00至2020年5月14日24: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川北医学院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川北医学院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原则上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2日内反馈照片质量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网络初审和现场复审。

1.网络资格初审

(1)学校人事处在2020年5月15日17:00前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完成网上资格初审。应聘者应自行即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网络初审结果。

(2)打印《报考信息表》。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须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1份,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2.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等内容均按照《川北医学院2020年3月招聘工作人员公告》(https://www.nsmc.edu.cn/news/37482.html)执行。以上事项的日程安排待定,一经确定我校将第一时间对外公布。

四、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学校在川北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告。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试讲、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二)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五、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17-3352198(川北医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蒋老师

监督电话:0817-3352663(川北医学院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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