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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成都市“蓉漂”人才荟武候区公开招聘2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本站采编 时间:2020-10-14 作者:内自生活网 浏览量: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2020年“蓉漂”人才荟工作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成都市2020年“蓉漂”人才荟武侯区公开招聘2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所列的2020年、2021年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及经认证的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其中,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原件核对检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手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上述规定时间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报考者本人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指主修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所获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等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栏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 号)的要求,对2017年及以后统招统考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2年1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网上报名:2020年10月13日09:00至10月23日17:00。考生可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dwh.gov.cn)上自行下载填写《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附件2)各项内容,并将全套个人证明材料(详见公告要求)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cdwhsgkrp@126.com,邮件以“应聘岗位+姓名+本人就读大学”命名。
 
2.现场报名:2020年10月21日。重庆大学(重庆市沙坪坝区松林路重大A区),本校考生可自行前往招聘专场进行报名,现场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并将全套个人证明材料(详见公告要求)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cdwhsgkrp@126.com,邮件以“应聘岗位+姓名+本人就读大学”命名。
 
3.报考者须提交的个人证明材料:
 
①《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未注明专业名称的,应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和就业推荐表。
 
(二)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原则上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的应聘人员,只能参加一个岗位的考试,其余报考的岗位均为缺考。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者本人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指主修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所获学历学位等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栏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并注意查收邮件。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和招聘专场现场报名的考生均由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初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将通过邮件发放《面试通知书》。
 
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书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及学位证书所载学位名称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面试考核
 
(一)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二)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0年10月30日前通过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公告。
 
(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须携带本人《面试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
 
(四)面试方式:以现场答辩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知识面及心理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前原件核对检验。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成绩公布:面试成绩、进入体检前原件核对检验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公布。
 
五、原件核对检验
 
(一)体检前核对检验原件由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核对检验原件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
 
(二)核对检验原件人员名单根据面试成绩,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前核对检验原件环节,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三)核对检验原件内容:应聘人员须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应聘资格审查表》、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套,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原件,收存复印件1套。
 
核对检验原件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未注明专业名称的,应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和就业推荐表;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县 (市) 区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注明同意报考,如考取,同意办理辞职(聘)手续),以及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核对检验原件要求:核对检验原件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进入体检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原件检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体检前原件核对检验的,不能进入体检,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前核对检验原件环节,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递补3次。
 
考生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并注意查收邮件,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体检
 
已通过原件核对检验的人员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dwh.gov.cn)公告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由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前核对检验原件环节,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递补3次。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前核对检验原件环节,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递补3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前核对检验原件环节,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递补3次。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报到时应当提供与原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如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聘用人员由武侯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岗位,聘用人员须服从调配。
 
聘用人员在成都市武侯区服务最低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28-85063007(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科);
 
监督举报电话:028-85044017(成都市武侯区纪委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查询网站: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
 
十一、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本次招聘成绩;已经聘用的,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得应聘我区事业单位:
 
(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故意隐瞒或不提供可能影响办理聘用手续资料的;
 
(三)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有失本人诚信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行为的。
 
 
 
 
 
 
 
 
 
 
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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