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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江市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四川人事网 时间:2019-06-26 作者:内才网 浏览量: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办发[2007] 355号)文件精神,为多渠道多层次广纳优秀人才,根据工作需要,内江市少年儿童业余体校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体操教练员1名,足球教练员1名,会计1名。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守法遵纪,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履行本岗位的工作职责。
(三)岗位条件
1、体操、足球教练员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3年 6月24日以后出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奥运会、奥运项目世界单项运动会前八名,非奥运项目世界单项运动会、亚运会、全运会前六名,全国关键词屏蔽赛、锦标赛前五名,全国城运会、青少年运动会前四名,省运会、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等前三名;
②具有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
③省级优秀运动队退役的运动员。
2、会计岗位条件:
(1)具有会计学专业,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便民服务“人事考试”专栏和内江市体育局官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6月24日至7月2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内江市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办公室。
3、报名者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②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会计岗位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资格证书;
④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6张(蓝底);
⑤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核
成立内江市少年儿童业余体校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内江市体育局和内江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进行指导及监察,对资审合格者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
1、教练员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对教学训练计划的制定、教案的编写能力,组织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动作讲解、示范能力、应变能力、安全保护能力和行为仪表、举止等。
2、会计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仪表、举止等。
(四)确定拟聘人员
面试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五)体检
由内江市少年儿童业余体校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
关键词屏蔽次体检未按时参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六)政审及公示
体检合格后,由内江市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和主管部门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参照《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和公示情况,对确定聘用人员按程序向内江市体育局报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内江市体育局同意并报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执行回避规定,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二)本次考核招聘由内江市纪委派驻内江市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三)本公告由内江市少年儿童业余体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2—2102691(市体育局办公室)
0832—2037928(市体校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832—2107529(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内江市体育局  内江市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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