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在管理处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物业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并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
2 组织属下保安人员,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和消防工作,并向管理处经理汇报。
3 熟悉物业管辖范围内施工单位的情况,并及时掌握变动情况;熟悉物业管辖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各类设施的布局,并及时了解掌握门卫、车库、会所、消监控室等重要部位的工作情况,确定保卫重点。
4 督促和检查物业管辖范围内各类安全防盗设施的配备情况,收缴、登记和处理业户等遗弃的物品。
5 抓好消监控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的落实;掌握消监控室各类设备的运行动态,定期查验记录,配合工程部做好各类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确保各种设备的正常运行。
6 定期检查各班组落实治安责任制情况,督促和帮助各班组抓好岗位工作中的安全环节,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对外来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监督。
7 坚持每天按时巡视检查保安设施和保卫巡逻的工作质量;掌握各种线索,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布控、处置,并及时向管理处经理汇报。
8 发生灾害事故和刑事案件,应立即赶到现场,保护事发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各类案件或灾害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9 负责对属下员工进行安全保卫知识、技能及服务意识方面的培训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掌握队员思想动态,向管理处经理提出奖惩和使用意见
任职要求:
1、年龄40岁以下。
2、有相关物业安防工作经验。
3、较强的沟通能力,原则性强,执行力强。
4、退伍军人优先。
上班时间:
9:00-18:00月休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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