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顺锦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26日,是隶属于四川东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企业住所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新观街135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叶忠敏,注册资本:伍任万元整。
根据工作需要,内江顺锦贸易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应聘人员的品德能力、资历、学历,采取面试方式确定录用人员。
二、招聘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和犯罪记录的公民。
2.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或非在职人员。
3.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的人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初级会计师资格证。
3.具有5年及以上会计工作经验,有贸易公司会计工作经历者优先。
4.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优秀者适当放宽。
5.熟练掌握财务软件和办公软件,熟悉贸易行业财务核算流程和相关法规政策。
6.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工作细致严谨。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内自生活网 https://www.neijob.com/”发布。
(二)报名及要求
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8日8:30开始--2024年10月25日18:00截止
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004593095@qq.com(不进行现场报名),电子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报名职位+专业”。
须提交的报名资料及要求如下:
填写并提交《内江顺锦贸易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附件),报名表上附近期免冠寸照;相关证书扫描件,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信网查询单)、学位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其他职称或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
(2)应聘者应真实、完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所附证件需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及初选
1.按照选聘条件、资格和要求等,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初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下一环节。
2.岗位初选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流程,招聘过程各环节直至正式聘用,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公司有权取消应聘者参加考试或聘用的资格,若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应解除劳动合同。
五、面试
(一)根据资料审查结果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信讯号、欠费停机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面试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总分为 100 分。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自行负责。
(四)总成绩=面试成绩x100%
总成绩在四川东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示(www.scdtit.com),对公示结果有疑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内江顺锦贸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最终解释权归内江顺锦贸易有限公司所有。
六、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公示人员数量确定,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司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后,在四川东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示(www.scdtit.com),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一)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新聘用人员首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薪资待遇
具体薪酬面议。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内江顺锦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244881205
内江顺锦贸易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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