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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学院后勤管理处2020年6月公开招聘4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宜宾学院 时间:2020-06-24 作者:内自生活网 浏览量:

根据《宜宾学院后勤管理处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后勤管理处拟于2020年6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人数、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计算机、管理学类相关专业优先;

(4)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及团结协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能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集体的利益;

(5)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能熟练应用各种办公软件进行各种数据分析和综合数据处理。

(6)应聘人员限于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者。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共4人。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从2020年6月28日起至7月3日下午17∶00止,应聘者报名时持与岗位条件相符的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工作证明及资格证书原件(交复印件一份),并按本公告后附件的要求填好该表送至报名地点:宜宾学院南苑餐厅二楼后勤管理处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3530999。

1、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报考信息表。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竞聘者不符合竞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应聘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准确填写《宜宾学院后勤管理处2020年6月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应聘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3、资格审核。应聘者应在报名时提交应聘信息表、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自己能力的材料。

三、面试考核

(一)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的考核形式为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意愿素质(动机愿望、兴趣爱好、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专业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现场。未按规定时间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后勤管理处在后勤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地点:后勤管理处会议室。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核

我单位对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应聘相关的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应聘资格进行确认。对取消面试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应聘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后勤管理处和宜宾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1、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后勤管理处报到顶岗实习(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见习期(一年)劳动合同,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签订长期聘用合同。

2、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待遇按《宜宾学院后勤管理处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宜宾学院

后勤管理处

2020年6月23日


宜宾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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